《余额开通和使用协议》

积分余额服务协议

本积分余额服务协议(以下称“本协议”)是由尼沃科企有限公司NIVOKA INTERNATIONAL CO., LIMITED(以下称“Dadate”)与用户(以下亦称“您”)之间就用户使用Dadate平台积分余额服务所达成的约定。
为保障您的合法权益,请您在使用本服务前,务必仔细认真阅读并正确理解本协议各项条款内容及所述之含义。特别是本协议中以加租加黑和/或加下划线等显示形式提示您注意的重要条款,请您务必重点查阅。本协议在您点击确认同意或以其他方式表明接受后,即视为您愿意遵守本协议全部约定。
Dadate有权根据适时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必要时修改本协议,更新后的协议条款将替代原来的协议并在规定的期限届满后正式立即生效,您可以在相关服务页面音阅最新版本的协议条款。本协议修改后,如果您继续使用平台服务的,即视为您已接受修改后的协议。如果您不接受修改后的协议,则您需要停止使用本服务。

第一条 服务内容
1.1 Dadate平台为用户提供EPR软件产品服务(如德国包装法/电池法/WEEE、法国包装法/电池法/WEEE/纺织法/电池法等)、产品合规服务(如欧代/英代/美代、产品注册等),用户通过Dadate平台进行余额充值服务或通过Dadate平台获得积分后,按照一定的规则(具
体见本协议1.3条)转换为平台余额,即可使用余额进行Dadate平台软件产品服务消费。1.2 服务说明:本积分余额可适用于Dadate平台,网站地址https://www.dadate.com/ 使用,用户可以在Dadate平台购买产品服务后选择余颜进行支付。如余额不足的,用户应通过平台支付等方式进行充值。
1.3 积分兑换余额规则:Dadate平台通用积分、奖励积分将按照【100积分=1元港币】进行余额兑换,其中通用积分兑换为充值&兑换余额,奖励积分兑换为赠送余额。具体以Dadate平台提供为准。
1.4、关于余额提现:用户充值通用积分不可进行提现。
1.5、结算:用户在Dadate平台购买软件产品服务后,在订单支付页面选择余额支付的,Dadate将根据用户订单费用在余额直接进行扣除,用户可通过余额账户自行查看。
1.6、发票:用户在Dadate平台购买软件产品服务的,由Dadate提供服务并开具形式发票。以上开票申请仅限用户使用充值&兑换余额支付,赠送余额不开具发票。

第二条 双方权利义务
2.1、用户应妥善保管余额账户及密码,如发生账户或密码被盗、选失或其它异常风险事项,应及时通过Dadate平台联系工作人员进行处理。否则,所产生的账户金额损失及风险由用户自行承担。
2.2、用户应清楚并知晓,针对用户账户所发生的一切交易行为均视为用户真实自愿行为,除非用户能证明已提前告知Dadate账户遗失或被盗,否则用户应对使用该账号所进行的活动负完全责任。
2.3、用户在使用积分时,应遵守Dadate平台及其关联平台的相关积分规定,不得进行任何违法违规行为。如用户违反Dadate平台规定或参与违法违规活动,Dadate有权冻结或扣除用户积分。
2.4、如用户在使用余额服务过程中,确定不再继续使用本服务且符合余额提现条件的,Dadate有权拒绝退还剩余余额。
2.5、如用户对积分余额使用情况存在异议或疑问的,有权随时向Dadate提出申请查询,Dadate将在收到用户请求后10个工作日内提供相关查询结果。
2.6、Dadate有权制定及实时更新积分兑换规则以及任务积分的获取方式,并通过Dadate平台向用户进行公示。用户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则进行获取,并通过兑换余额后方可使用本服务。
2.8、Dadate有权根据相关行政部门、司法部门或监管部门要求,提供用户余额账户信息以备核査,或根据相关司法机构要求冻结用户余额,暂停余额服务等功能。
2.9、Dadate有义务确保用户的余额账户安全及稳定。
2.10、Dadate保证经营业务的合法合规性,如遇经营业务调整或其它被政府监管下线的产品及服务,Dadate将通过网站公告、站内信、短信等方式告知用户。

第三条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义务,致使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该方须负违约责任,协议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按约定履行本协议,消除因违约造成的不良社会影响并赔偿因违约给另一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违约情节严重的,协议另一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协议,并保留采取进一步法律措施的权利。

第四条 免责约定
4.1因发生不可抗力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战争、火灾、地震、洪水、罢工、疫情等)导致本协议项下权利义务无法履行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相关证明,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4.2 鉴于软件产品和互联网服务的特殊性(包括但不限于黑客攻击、网络病毒以及其他不可控制的情形),用户理解并同意由此造成的服务中断或延迟等损失和后果,Dadate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1. 其他

5.1本协议的订立、执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国法律。如协议中任一条款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相抵触而无效,则该部分条款无效,但不影响其他条款之法律效力。
5.2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时,任何一方有权将该争议提交至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进行诉讼。
5.3 本协议中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在解释本协议时应被忽略。